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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要债公司 :婚姻期间一方欠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姻期间一方欠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婚姻期间一方欠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姻期间一方欠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看是否用于共同生活。   1、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还责任。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广州要债人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广州讨债公司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十九条第三款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以上是本讨债公司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婚姻期间一方欠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的相关内容,在夫妻共广州收账公司 同债务的区分中,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若是一方欠债是用于自己个人,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个人承担,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本讨债公司专业调查员。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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