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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追债公司 :债务人不同意债权转让怎么办
债务人不同意债权转让怎么办 一、债务人不同意债权转让怎么办   债权转让债务人不同意怎么处理:通知既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不同意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效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广州讨债转让给他人,且无须经债务人同意。但是债权转让必须要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如需要详细的解答建议咨询调查员。   二、可以转让的债权包括哪些   可转让的债权应为有效存在的债权。如果转让的债权不存在或无效或已经消灭,多数观点认为,转让合同因标的物不存在或者标的物不能而无效。但债权形成的前因行为的效力对债权转让合同不产生影响。如形成债权的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使债权不复存在,该结果虽然直接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目的的实现,但依通说,只要债权于其转让时是确定的,其转让即应许可。   如果债权转让当时尚未形成,是否形成有待将来某一时刻的到来,或某一条件的成就,有观点认为这类债权亦不同于不存在的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可以肯定。我们认为,这类合同应区分附条件或附期限而分别处理,因为期限必然到来,而条件不一定成就,附期限的合同可按有效合同处理;附条件的合同如将来条件不能成就,则转让的债权自始不存在,所以将附条件的合同作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处理为妥。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中关于债权转让规定于第91条:“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对此也只有寥寥数语。第79条至第83条、第87条对债权转让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如不能转让的情形、转让权利通知义务、从权利应一并转让、债务人享有抗辩权、抵销权等内容作了粗略规定。   以上就是本讨债公司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债务人不同意债权转让怎么办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他人,且无须经债务人同意。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广州要债迎咨询本讨债公司调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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